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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健康需要您更多關心!

發布單位:發布單位:婦幼健康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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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改日:修改日:2015/10/05
  • 發布日:發布日:2006/12/29
為研議兒童健康之前瞻性政策方案,提升我國兒童健康照護品質,兒童健康推展委員會及國家衛生研究院衛生政策研發中心針對我國歷年政府單位委託辦理兒童相關研究計畫、兒童醫療保健支出,以及兒童事故傷害等三項議題進行現況分析,以作為未來政策規劃參考,並呼籲社會大眾、政府相關單位及民間團體對兒童健康加以重視。
一、政府單位委辦兒童相關研究計畫分析
在政府單位委辦的兒童研究計畫分析,自82年至94年間政府委託兒童相關研究之經費約計15億5仟萬元,其中以國科會12億5仟萬元佔81%為最多,其次是衛生署2億6仟萬元約佔17%;教育部2仟5百萬元約佔1.7%;內政部1仟2百萬元約佔1%(表一、圖一)。另針對國科會83~94年研究計畫核定金額及核定件數與所整理的兒童相關委託研究資料進行比較,結果發現83年至94年國科會核定研究經費約計1仟1百億元(表二、圖二)。而兒童相關研究經費約12億元,僅佔所有委託經費的1.1%;若以核定委託研究總件數的角度觀之(表三、圖三),83~94年共計核定159,591件研究案,其中兒童相關研究為2,280件,佔所有國科會核定件數的1.4%。
雖然本案僅是以關鍵字「兒童」、「青少年」或「幼兒」、「嬰兒」、「學童」、「幼童」等關鍵詞搜尋結果,然可能還有些研究計畫是和兒童有關,只是未將上述之關鍵字列上以致於沒有被搜尋到,但是不論是研究經費中有1.1%或是研究計畫件數中有 1.4%和兒童有關,所占的比例都不算高,因此,建議未來不論是政府單位或民間單位,都能投入更多資源來為兒童健康問題而努力。
二、兒童醫療保健支出分析
在兒童醫療保健支出方面,以健保醫療費用部分負擔的比例為例,以94年的統計數字來看,門診小兒科部分負擔的比例為15.7%,非小兒科是13.8%;住院小兒科部分負擔的比例為10.0%,非小兒科是9.8%,比較之下發現,小兒科不論在門診或住院的醫療費用上,部分負擔比例皆高於非小兒科的部分(表四、圖四)。兒童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但是由上述資料可以看出來,在照顧兒童健康上,家長支付的部分負擔費用相對較多,因此我們更需要投入更多的社會關注及預防保健資源於兒童的健康。
三、兒童事故傷害資料分析
2005年十大死因統計分析發現,除在1歲以下,1-4歲、5-14歲或15-24歲,事故傷害均高居第一位。0-4歲運輸事故與淹死溺水合計均超過46.5%,尤其5-14歲與15-24歲組均超過76%,且從1-4歲的24%升至15-24歲的83%;另0-4歲、5-14歲的淹死溺水其比例高達22%與36% (圖五)。雖然,這幾年政府及相關當單位的介入措施已展現其成效,自1996年到2005年,無論機動車或淹死溺水的年齡別死亡率都是呈現向下遞減趨勢(圖六、圖七)。但是在1996至2005年統計資料,與2001年數個OECD與亞洲國家相較,發現機動車事故傷害部分,0-14歲兒童之死亡率在全體21個國家中為第三高,淹死溺水死亡率台灣則高居第一(圖八、圖九)。顯示,事故傷害對台灣1-14歲的兒童生命是非常大的威脅。
上述的資料並不代表我國事故傷害的防治策略效果不好,因為於民國86年立法強制機車戴安全帽、88年規定酒後不開車、90年規定汽車前座必須使用安全帶等政策實施後,運輸事故死亡率已下降(圖十)。但是對於兒童事故傷害防治策略(例如:「提升學生游泳能力中程計畫」、「安全帽、安全座椅之取締」、「促進幼童居家安全教育介入」等),無論在資源之城鄉差距或執行之落實等問題上,未來仍有改善之空間。
兒童是國家最大的資產,兒童健康更是國家競爭力的重要指標,對兒童健康的投資也是報酬率最高的,然而從上述的相關資料分析,也發現我們對兒童健康相關資源的投入卻顯不足,因此,除建議衛生署未來積極整合規劃建立跨部會兒童健康政策的推動外,也特別呼籲相關學術單位、民間團體甚至社會大眾能重視兒童健康問題,並投入更多的資源打造台灣兒童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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