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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衛生組織身體活動量表監測系統」成果說明會

發布單位:發布單位:社區健康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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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改日:修改日:2015/01/30
  • 發布日:發布日:2006/11/07
為了解國人身體活動情形,並和世界各國相比較,國民健康局自92年起委託國立陽明大學辦理「國際衛生組織身體活動量表監測系統建立與國際合作」三年計畫,第一年完成本土版的臺灣國際身體活動量表;第二年(93年)秋季針對13歲以上國民進行身體活動量電話調查,有效訪問6,009人,部分個案並佩戴儀器實測身體活動量、將18至65歲共5069人之調查結果與國際作進行比較、並發展身體活動圖卡;第三年(94年)完成冬季身體活動量電話調查,並進行秋冬二季身體活動之比較。
研究結果重要發現如下:
一、臺灣地區女性從事中等費力活動之比率高於男性:
臺灣地區13歲以上國人,有33.3%國人達到每週費力活動60分鐘之活動量,50.2%民眾達到每週中等費力身體活動150分鐘之活動量,不過仍有39.2%民眾活動不足;另以18-65歲調查資料,與2006年國際初步分析資料比較,臺灣身體活動量足夠的人佔38%,與國際之40%相去不遠,但仍有38%的人是活動不足,遠高於國際17%平均值。
而男女從事活動類型不同,從事費力活動之比率,男性高於女性,從事中等費力活動之比率,女性高於男性;26-45歲工作人口活動不足的情形相當嚴重,每天久坐不動的時間平均高達7小時,特別是白領階級與初入社會的年輕人活動量明顯不足。45歲以後身體活動量緩步上升,至退休前(61-65歲)達到每週中等費力活動150分鐘,則達65%,是我國獨特現象。
二、環境會影響身體活動
環境會影響身體活動,影響之因素包括住家附近有無民生場所、大眾捷運系統、及住家附近治安等因素,但對於身體活動高者影響不大,以台灣七大生活圈而言,高身體活動量比率最高的為高屏澎地區(20.6%)、身體活動量足夠比率最高的為台北市(53.4%)、身體活動量不足比率最高的為雲嘉南地區(42.7%)。
三、冬季整體身體活動量低於秋季
從事費力活動者不受季節的影響,從事中等費力活動及走路者,受季節影響最大:冬季走路僅為秋季走路的七成,冬季中等費力活動只有秋季一半。冬季花在輕度身體活動的時間比秋季多三成。

從以上資料顯示,有幾個值得重視的課題:
(1)根據調查,國人身體活動量仍屬不足,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建議國人應及早建立動態生活,減少坐式生活,規律的運動習慣是保持健康、擁有好體能的最好方法,其中「健走」即是生活中最基本、最簡易,且最不受外在因素限制與干擾的體能活動,每天利用生活中的空檔,有空就走,積少成多,並依自己體能的情況,適時適量調整健走的速度,理想的方式是以每分鐘120步的速度健走,讓心跳到達每分鐘120下左右、微喘但仍可交談的程度,即可達到適當的運動強度!
(2)對於白領階級與初入社會的年輕人,鼓勵企業對於職場員工多加關注,提供更多身體活動之機會,職場的身體活動是未來重要的努力方向之一。
(3)環境會影響身體活動的情形,為提供國人適宜的用路環境,增進身體活動的環境,行政院業於95年8月8日核定「千里自行車道、萬里步道」實施計畫,整合步道及市區人行道系統,就硬體建置、宣導、後續維護等,加強各相關機關農委會、內政部、交通部、及各縣市政府橫向聯繫,以提供國人舒適、安全的用路環境。
(4)冬季即將來臨,提醒國人,秉持「多走、少坐、動一動,隨時隨地可以運動」的健康概念,並且以「每日一萬步、健康有保固」為原則,每天利用生活中的空檔,有空就走,營造動態生活,邁向健康。
「國際衛生組織身體活動量表監測系統」成果說明會
補充說明資料

壹、身體活動強度:
一、中等費力活動:持續從事10分鐘以上身體活動時,還可以舒服的對話,但無法唱歌,這些活動會讓您覺得有點累,呼吸比平常快一些,流一些汗,心跳快一些。例如:健走、下山、一般速度游泳、網球雙打、羽毛球、桌球、排球、太極拳、跳舞(不包括有氧舞蹈、慢舞、國標舞、元極舞)、一般速度騎腳踏車。
二、費力活動:持續從事10分鐘以上身體活動時,會讓你無法一面活動,一面跟別人輕鬆說話,這些活動會讓您的身體感覺很累,呼吸比平常快很多,流很多汗,心跳加快很多。例如:跑步、上山爬坡、持續快速地游泳、上樓梯、有氧舞蹈(運動)、快速地騎腳踏車、跆拳道、攀岩、跳繩、打球(如籃球、足球、網球單打)。

貳、每週身體活動量等級:
一、高身體活動量:根據國際身體活動量研究委員會參考美國疾病管制局與美國運動醫學會提出之身體活動建議量,進一步依國際身體活動量表特性,提出身體活動量分類標準,其中定義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則為高身體活動量。
1.費力活動達到三天以上,共225分鐘(相當於累計費力活動消耗能量達一週1500 MET-minutes)。
2.費力活動、中等費力活動與走路天數加總達到七天以上,共900分鐘(相當於累計加總消耗能量達一周3000MET-minutes)。
二、身體活動量足夠: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則為身體活動量足夠。
1.費力活動達到三天以上,且每天至少費力身體活動時間二十分鐘。
2.中等費力活動或走路達到五天以上,且每天至少活動三十分鐘。
3.費力活動、中等費力活動與走路天數加總達到五天以上,且三項累計加總消耗能量達一週600MET-minutes。
三、身體活動量不足:身體不活動或活動未達高身體活動量與身體活動量足夠標準者,即為身體活動量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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