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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健康局再次嚴厲譴責:網站播放塞菸品給幼童之影片,形同公開虐兒,本局將依法查處,並請網路業者善盡管理責任!

發布單位:發布單位:菸害防制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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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改日:修改日:2015/01/30
  • 發布日:發布日:2010/08/23
  關於本日上午TVBS新聞報導董氏基金會於近日接受民眾檢舉,網路上有20餘則未滿18歲吸菸之影片,其中更有成年人教幼兒抽菸與飲用啤酒之不當影片,國民健康局局長邱淑媞指出,本局前已發布新聞譴責國內某網路業者於網站刊登成人供給兒童吸食菸品之2部影片,該業者已自網站撤除,惟本日仍有民眾繼續向董氏基金會檢舉其他國內網路業者,仍未善盡管理人責任之規定。這些違法行為不僅已違反「菸害防制法」與「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關於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之規定,將對刊登影片之行為人處查處後,處以最高額度5萬元之罰鍰;而且,由大人塞菸給毫無反抗力量的幼兒或兒童,已涉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三十條第十五款任何人不得對兒童為不正當行為之規定,目前仍有民眾持續挑戰公權力而將兒童吸菸影片刊載於網站,形同公開的兒童虐待,除再次表達嚴厲譴責的立場,本局將請相關主管機關徹查。   國民健康局指出,為能有效遏止這種網路歪風並導正民眾觀念,將儘速蒐集這20餘違法網路影片之詳細資料,請相關主管機關徹查這些影片之網路張貼者與提供菸品者,若有違反情事將依「菸害防制法」第13條及「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26條規定處理,違法者將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之罰鍰。另,本案涉及利用兒童及少年從事有害健康及身心虐待部份,可強制親子教育,父母應接受輔導課程,若拒絕參加可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該部分將移請內政部兒童局查處。國民健康局呼籲網路經營業者對於以網路散布不當吸菸之影片,應善盡管理人之責任,並禁止其於網站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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