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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新生兒篩檢政策,如期實施

發布單位:發布單位:婦幼健康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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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改日:修改日:2015/01/27
  • 發布日:發布日:2006/06/29
衛生署預定於7月1日上路之新生兒篩檢政策,如期實施。有關新生兒篩檢補助項目與費用之調增摘述如下:
一、衛生署認定之篩檢項目:除原苯酮尿症、先天性甲狀腺低功能症、高胱胺酸尿症、半乳糖血症及葡萄糖六磷酸鹽去氫酶缺乏症等5項篩檢疾病項目,增列先天性腎上腺增生症、楓糖漿尿病、中鏈醯輔酶Α去氫酶缺乏症、戊二酸血症第一型、異戊酸血症、甲基丙二酸血症等6項,共11項,係衛生署基於新生兒最佳利益考量而建議,每個新生兒均應接受篩檢服務。
二、篩檢檢驗費用之減免額度:
(一)一般民眾之補助:每案減免金額將由原來補助新臺幣100元調增為每案減免200元。也就是民眾僅須自付檢驗費350元及採檢醫院行政費用或相關材料費。
(二)列案低收入戶或居住於山地、離島或偏遠地區醫療機構(助產所)之出生者:每案減免金額由原來補助新臺幣200元調增為550元。亦即政府全額補助檢驗費用,民眾自付採檢醫院行政費用或相關材料費。

至於其他項目,因考量須釐清其臨床效力、或有無確診後續發展及有效的治療方法等,將採先趨性研究進一步探究。故,目前已提供而尚未納入衛生署認定的新生兒篩檢項目,應請經過家長知情同意,並獲得父母簽署之書面同意書,方可進行篩檢,且家長無需支付額外的篩檢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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