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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報載開徵檳榔健康捐之說明

發布單位:發布單位:癌症防治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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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改日:修改日:2015/01/28
  • 發布日:發布日:2009/10/08
  針對98年10月8日媒體報導有關課徵檳榔捐之新聞,國民健康局表示由於檳榔產銷複雜、分散,且涉及數個部門,尚需克服相關技術問題、評估徵收之可行性後,再研議如何課徵檳榔健康捐。在技術問題解決前,現階段以積極勸戒嚼食檳榔及推廣口腔癌篩檢為主。   根據國際癌症研究總署(IARC)已在2003年公布「檳榔子本身即是第一類致癌物」,亦即檳榔子即使不加添加物,也會致癌。而我國研究也發現,每十個口腔癌患者中,約有九位曾嚼過檳榔,顯示嚼檳榔是造成口腔癌的主要原因。   依癌症登記統計,口腔癌是國人男性增加最快速的癌症,每年約有5,000多名新診斷口腔癌個案,並有約2,300人死於口腔癌。而國外研究顯示,口腔癌篩檢可降低其死亡率約43%,因此,為降低口腔癌對國人的健康威脅,國民健康局提供18歲以上嚼檳榔或吸菸民眾口腔癌篩檢,96-97年約有104萬人曾接受該項檢查(篩檢率為25%),其中632名經確診為口腔癌。 為降低檳榔對國人健康之威脅,國民健康局將持續加強辦理檳榔防制宣導,積極於社區、校園、職場與軍隊等各種場域推動檳榔防制工作,並針對嚼檳榔或吸菸者提供口腔癌篩檢服務,研發戒檳教材,勸導嚼檳榔者戒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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