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定位點

產前檢查的時程及服務項目有哪些?

  • 瀏覽數:瀏覽數:37964
  • 修改日:修改日:2018/02/23
  • 發布日:發布日:2017/01/13

產前檢查的時程及服務項目有哪些?

孕婦產前檢查時程及服務項目包含如下。

給付時程
給付時程
服務項目
第一次
妊娠第一期 妊娠未滿17週
第12週 以前
  • 1.於妊娠第6週或第1次檢查需包括下列檢查項目:
    • (A)問診:家族疾病史、過去疾病史、過去孕產史、本胎不適症狀、成癮習慣查詢。
    • (B)身體檢查:體重、身體、血壓、甲狀腺、乳房、骨盆腔檢查、胸部及腹部檢查。
    • (C)實驗室檢驗:血液常規(WBC、RBC、Plt、Hct、Hb、MCV)、血型、Rh因子、HBsAg、HBeAg(惟因特殊情況無法於本次檢查者,可於第五次孕婦產前檢查時接受本項檢查)、VDRL(梅毒篩檢)、Rubella IgG(德國麻疹抗體)、愛滋病檢查(EIA或PA)及尿液常規。
  • 2.例行檢查項目。(註二)
    註:
    德國麻疹抗體檢查呈陰性之孕婦,應在產後儘速注射1劑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該劑疫苗免費。(註五)
第二次
第16週
1.例行檢查項目。(註二)
2.早產防治衛教指導。
第三次
妊娠第二期 妊娠17週至 未滿29週
第20週
  • 1.例行檢查項目。(註二)
  • 2.超音波檢查。(因特殊情況無法檢查者,可改於妊娠第三期檢查)
  • 3.早產防治衛教指導
第四次
第28週
例行檢查項目。(註二)
第五次
第32週
  • 1.例行檢查項目。(註二)
  • 2.於妊娠32週前後提供VDRL實驗室檢驗。
第六次
第34週
例行檢查項目。(註二)
第七次
妊娠第三期 妊娠29週 以上
第36週
  • 1.例行檢查項目。(註二)
  • 2.補助孕婦乙型鏈球菌篩檢。(註四)
第八次
第38週
例行檢查項目。(註二)
第九次
第39週
例行檢查項目。(註二)
第十次
第40週
例行檢查項目。(註二)
看完本篇主題後,您的感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