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貴機構與本署簽訂之「戒菸輔助用藥契約調劑藥局約定書」將於113年12月31日屆滿,請貴機構依說明段配合辦理續約手續,以免影響戒菸服務補助費用申報等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為提升續約行政服務效率,本署於「醫事機構戒菸服務系統(下稱VPN系統)建置電子化續約功能,請貴機構於113年11月15日前至「VPN系統/醫療院所資料維護作業/契約管理功能/續約」項下完成續約作業。
二、隨函檢附本署VPN系統使用操作手冊-契約管理功能(如附
件)。操作流程重點如下:
(一)登入說明一所述之VPN系統項下,確認醫事機構代碼與機
構名稱是否正確,並輸入機構代表人(負責人)、地址(機
構地址)、電話(機構電話)及印鑑卡圖檔(首次請務必提供
圖檔),確認前開資料填寫完整後,點選「確認送出」。
(二)上開資料上傳成功後,請將「醫事機構卡」放入讀卡機,點選「合約簽署」並輸入卡片PIN碼,驗證通過就會出現
簽章成功。
三、貴機構若未於期限內完成續約手續,將自原契約迄日之次日起終止雙方合約關係,相關戒菸服務補助費用將不予補助。
四、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本署委託之「戒菸治療與管理窗口」,電話:02-2522-0967何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