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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聽力確診醫療機構資格審查原則」及申請表

發布單位:發布單位:婦幼健康組

  • 瀏覽數:瀏覽數:7911
  • 修改日:修改日:2024/03/06
  • 發布日:發布日:2023/10/12
【欲申請成為新生兒聽力確診醫療機構需注意事項】
1.
通過「新生兒聽力確診醫療機構資格審查原則」通過者,僅具有新生兒聽力確診資格。
2.欲「新生兒聽力確診醫療機構資格審查原則」,請將申請文件備妥後函文至國民健康署提出申請,審查時間約1個月。
3.郵寄地址:10341 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 婦幼健康組
4.
本業務聯繫窗口(02)2522-0647 洪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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