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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供產前遺傳診斷的補助金額是多少?

發布單位:發布單位:婦幼健康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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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更新日期:2026/06/25
  • 發布日期:發布日期:2007/08/20

1、衛生福利部對於34歲以上、本人或配偶罹患或家族有遺傳性疾病、曾生育過異常兒、孕婦血清篩檢疑似染色體異常之危險機率大於1/270、經超音波篩檢胎兒可能有異常,或胎兒疑似基因疾病等高風險孕婦,提供產前遺傳診斷檢驗費用減免,自115年7月1日起調整最高減免費用為7,000元;(實際費用未達7,000元者,依實際費用補助之);另低收入戶、居住於優生保健措施醫療資源不足地區者,由採檢院所每案另行減免採檢費用新台幣3,500元整;實際未達3,500元,依實際費用減免之。

2、符合補助條件之孕婦,將由產檢醫院協助填寫產前遺傳診斷補助申請表。政府所提供之減免費用,會直接由產檢醫院直接協助您從自行負擔之費用中扣除,您不需另外辦理申請手續。

3、減免對象為外國籍或大陸地區人民尚未設籍者,以其中華民國國籍配偶之戶籍地為準,依上開規定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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