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定位點

無菸校園

發布單位:發布單位:菸害防制組

  • 瀏覽數:瀏覽數:18593
  • 修改日:修改日:2015/01/29
  • 發布日:發布日:2004/10/21

高中職以下學校已全面禁菸您不可不知?

近日媒體披露某高中利用「戒菸輔導」之名,在學校操場規劃「吸菸區」供學生吸菸,此舉已明顯違反菸害防制法、學校衛生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等相關法令。

依照「菸害防制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九款、「學校衛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全面禁菸」,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二十六條亦規定:「不得吸菸、飲酒、嚼檳榔等行為」。為落實無菸校園並預防青少年吸菸,國民健康局結合縣市衛生局、教育局與專家學者等資源,共同擬訂適合各縣市的策略與模式,推動「無菸校園計畫」,透過學校自主營造無菸校園,並擴展到家庭與社區,齊力以具體行動支持無菸害的學習環境。

關於本事件,國民健康局已請地方主管機關進行實地瞭解與輔導,並呼籲:校園是保護青少年免於菸害的重要環節,除了應該是提供學生們清新、無菸之環境外,更應透過學校教職員工、學生、家長及社區反菸意識的凝聚,齊力以實際行動支持學校全面禁菸,讓我們的下一代能遠離香菸的危害,創造一個清新健康的無菸校園。

看完本篇主題後,您的感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