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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戒菸服務補助計畫契約書」及「戒菸服務補助計畫作業須知」,均自112年1月1日起適用

發布單位:發布單位:菸害防制組

  • 瀏覽數:瀏覽數:2666
  • 修改日:修改日:2022/10/20
  • 發布日:發布日:2022/10/12

一、契約書之修正,主要係配合本署新增具戒菸服務資格之公共衛生師,納入戒菸服務費用補助範圍。自112年1月1日起,新申請為戒菸服務特約機構,均適用旨揭契約書之規定。

二、作業須知之修正,主要係配合112年1月1日起調增戒菸服務補助基準,並修正相關規範,期擴增醫事機構對戒菸服務之參與,並提升戒菸服務品質。

三、新修訂之「戒菸服務補助計畫契約書(附件1)」及修正對照表(附件2),「戒菸服務補助計畫作業須知(如附件3)」及修正後對照表(附件4),亦可至本署委託戒菸治療與管理網站(網址https://ttc.hpa.gov.tw/Web/Download.aspx )或「醫事機構戒菸服務系統(簡稱「VPN系統」)之「檔案下載專區」(網址https://pportal.hpa.gov.tw/Web/Notice.aspx)下載;如對內容有疑義,可洽本署戒菸治療與管理窗口(02-235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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