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定位點

公告「104年健康促進醫院典範暨創意計畫選拔辦法」,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04年7月31日止

發布單位:發布單位:社區健康組

  • 瀏覽數:瀏覽數:3879
  • 修改日:修改日:2015/06/17
  • 發布日:發布日:2015/06/08
一、公告日期:104年6月8日
二、報名及資料繳交日期:104年7月31前送達或寄達(以郵戳為憑)。
三、報名類別及資格:
(一)  健康促進醫院典範選拔:限世界衛生組織健康促進醫院國際網絡會員醫院
(二) 健康促進創意計畫選拔:全國健康照護機構(含診所、醫療群、衛生所、長期照護機構)皆可參加。

四、報名及資料繳交:請繳交
(一)  報名表一份(詳見附件一);
(二)  書面審查資料一式五份(詳見附件二、附件三)
(三)  書面審查資料電子檔光碟片二份
(四)  典範選拔參賽醫院需提交成果摘要(A4 word檔,2頁為限);創意計畫參賽機構需簽具切結書(如附件四),一併以公文函寄送至「10556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400號3樓臺灣健康醫院學會 收」獎勵辦法

五、  健康促進醫院典範選拔:依醫院總病床數進行分級選拔,500床(含)以上之為A組,1-499床為B組,分別選拔出「典範獎、友善職場獎、組織再造獎」各乙名,及優良獎數名。典範獎(效期4年)及優良獎(效期2年)可獲得獎牌1面及獎狀1張,友善職場獎及組織再造獎可獲得獎座1面及獎狀1張。

六、  健康促進創意計畫選拔:分為「戒菸推廣類、精神醫療機構菸害防制類、生態永續類、飲食運動與體重控制類、員工心理健康類、安全職場類、高齡健康類、志工運用類、健康平權類、病人安全類、檳榔防制類」等11類創意獎項,各類獎項設特優獎乙名,必要時酌列優等獎。特優獎可獲得獎座1面及獎狀1張,優等獎獲獎狀1張。

七、詳細選拔辦法,請見附件檔案「健康促進醫院典範暨創意計畫選拔辦法」。

八、聯絡資訊:
(一)  國民健康署社區健康組歐先生,聯絡電話:(02)2522-0888 #722
(二)  社團法人臺灣健康醫院學會李小姐,聯絡電話:(02)2752-8394
看完本篇主題後,您的感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