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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判定油症患者之血液多氯聯苯及多氯呋喃檢驗補助項目及補助基準」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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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改日:修改日:2019/09/24
  • 發布日:發布日:2015/11/30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條例第九條。
三、「判定油症患者之血液多氯聯苯及多氯呋喃檢驗補助項目及補助基準」草案如附表。本案另載於本部國民健康署「本署公告」
四、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七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二)地址:10341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三)電話:(02)25220731;聯絡人:陳小姐。
(四)傳真:(02)25220768。
(五)電子郵件:chen5758@hp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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