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為守護媽咪的健康,除了現有的14次產前檢查,加碼提供2次的產後健康照護服務
★服務對象:
- 自114年5月起,具健保身分且有生產事實的產婦
- 自114年8月起,配偶為我國國民且未納健保並有生產事實之新住民產婦
★服務時程:
- 第一次於產後一個月內(建議於產後1~2週)
- 第二次於產後一個月至三個月內(建議於產後6~8週)。
★服務內容:包含生理量測、疾病與身體機能評估、心理健康自評、產後生活型態及生育相關諮詢等:
- 生理量測:體重與血壓測量,瞭解產後媽咪身體恢復狀況,以維持健康。
- 疾病與身體機能評估:由專業醫師或助產人員為產後媽咪進行孕產期疾病的後續評估,以及慢性病、身體和骨盆泌尿機能評估。
- 心理健康自評:由產後媽咪使用愛丁堡憂鬱量表進行自我評估,再由醫師對自評結果提供諮詢或轉介服務。
- 產後生活型態及生育相關諮詢:於第一次的健康照護服務,將提供睡眠、戒菸、高血壓與其他慢性疾病的相關諮詢,並於第二次健康照護服務時提供運動、營養、性生活、避孕和預備下一胎的諮詢等。
★服務地點:健保特約醫療院所有提供產檢服務者,均可提供產後健康照護服務。
★攜帶物件:健保卡或產檢個案紀錄聯及孕媽咪健康手冊。
其他參考資訊:
- 孕媽咪衛教手冊(https://health99.hpa.gov.tw/material/8332)
- 產後健康照護服務宣導海(https://health99.hpa.gov.tw/material/8859)
- 孕產兒關懷網站(https://mammy.hpa.gov.tw/)
- 健康九九網站-媽咪好孕館(https://health99.hpa.gov.tw/theme/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