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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衛教指導服務」申請相關表單

發布單位:發布單位:第四科 兒少預防保健

  • 點閱次數:點閱次數:13410
  • 更新日期:更新日期:2025/08/06
  • 發布日期:發布日期:2021/01/06

【欲申請成為兒童衛教指導服務院所需注意事項】

1.是否已向健保署申請「兒童預防保健服務」。

2.符合申請資格醫療機構,請將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函文、傳真、郵寄、電子郵件向國民健康署提出申請,經核准並完成合約後【起算日以收件並核准通過日起計算】,始得實施。其中幼兒專責醫師上課證明僅針對非兒非家幼兒專責醫師。

3.本方案為每月定期通知健保署更新名單。

4.如為「新增醫師」醫療院所,請於醫師名單上註記院所名稱、代碼、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利於本署人員之聯絡。

5.郵寄地址:103205 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婦幼健康組收

  傳真電話:02-25220629

6.本業務聯繫窗口(02)2522-0888轉分機655黃小姐(電子郵件:hisokachin@hpa.gov.tw)656易先生(電子郵件: robert4yi@hpa.gov.tw)

7. 兒童衛教指導服務相關表單請見「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網址:https://www.hpa.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838&pid=18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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