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防範菸品、指定菸品及電子煙危害,衛生福利部持續偕同相關部會進行源頭管理與邊境攔截、加強網路稽查違法販售資訊及強化跨單位查緝等精進作為,持續邀請相關部會進行各階段合作。
二、衛生福利部已於114年4月2日函頒「衛生福利部電子煙查緝平臺設置要點」,將持續召開會議,強化各任務分組推進力道,確保政策落地並達成新類型產品(含類菸品)及菸品管制成效。
DownLo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