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完成旨揭續約程序,請貴藥局至本署網站 (下載路徑:首頁 >服務園地 >活動訊息 >本署公告)下載約定書一式2份,並參照「112年戒菸輔助用藥契約調劑藥局續約繳交文件檢核表」(附件1)及約定書填寫範例 (附件2),並於旨揭期限前將用印後之2份約定書連同附件1以掛號方式寄至本署(地址:103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並於信封上註記「戒菸服務機構合約」)。
二、貴藥局未於約定書效期屆滿前(郵戳為憑)寄回者,視同無意願辦理戒菸服務補助用藥調劑業務,本署將自113年1月1日起停止補助。
三、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戒菸治療服務與管理窗口」:02-2351-0120或02-2522-0967蘇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