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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盒警示圖文

菸盒警示圖文

菸品容器設計為廣告行銷的途徑之一,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第11條要求締約方應在菸品包裝標示健康危害警示,且面積不應少於主要可見部分的30%(建議占50%)。依加拿大癌症協會2021年報告,全球有166個國家規定菸盒包裝標示警示圖文,其中警示圖文面積大於或等於50%者有122個國家(約73%)。同時,研究顯示定期更換警示圖文才能維持警示效果,目前各國的更換頻率不一,以智利更新次數最為頻繁,自2006年起至2013年平均每年更新1次,至今已更新7次,澳洲、紐西蘭及比利時則採2 ∼ 3組圖文組,每12個月輪替一次。

1997年國內通過之菸害防制法僅規定菸品容器應標示健康危害警告文字,惟未能對吸菸者達到警示之效果;2007年由當時衛生署成功推動修正菸害防制法第6條,規範2009年1月11日起,菸品容器包裝之正反面35%面積,除須警語外尚有須標示警圖及戒菸相關資訊之義務。

鑑於吸菸者一旦熟悉菸品健康警示標示後,多數會傾向視而不見,警示效用因此明顯降低。為使健康警告標示更為有效地提醒民眾吸菸之危害,爰於2013年8月20日修正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第12條、第13條、第2條附圖條文,於2014年6月1日正式實施8則警示圖文(4組比例)。並於2019年6月14日修正發布第13條條文及第2條附圖,於2020年7月1日正式實施更新8則警示圖文(4組比例)。

吸菸有害健康之資訊藉由圖片展現,更可直接傳達菸品對健康之危害,不僅增加對吸菸者之警示,亦可讓身心發展尚未健全之兒童及少年清楚瞭解菸品對健康之危害,降低兒童及少年吸菸之可能性。世界衛生組織指出,印製大幅之菸品容器健康警示圖文為具經濟性、高曝光率,又能直接接觸吸菸者之宣導方式,且研究顯示較大之健康警示圖文會使吸菸者更有拒絕吸菸之動機,爰於2023年3月22日修正施行之菸害防制法規定,將原菸品容器健康警示圖文比率由35%增加至50%,並定於2024年3月22日施行8則警示圖文(6組比例)。

2024年3月22日施行使用的8則警示圖文

 

 

 

 

 

 

 

▲2024年3月22日施行使用的8則警示圖文
 

法規連結

下載附件:菸品容器之警示圖文(6組比例)

各國菸品容器警示圖文參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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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改日:修改日:2024-01-25
  • 發布日:發布日:2018-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