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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戒菸服務之合約醫事機構,是否有年度服務量限制? 若有年度服務量限制,如何申請提高年度服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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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改日:修改日:2022/01/26
  • 發布日:發布日:2012/09/05
一、戒菸服務之合約醫事機構有年度合理服務量限制(計算周期為每年1月至12月):戒菸治療及戒菸衛教分開計算,各為醫學中心3,000人次,區域醫院1,500人次,地區醫院750人次,基層診所420人次、社區藥局420人次。
二、申請增加戒菸服務量:
1.機構特約滿一年,且前一年度四項戒菸服務品質指標,至少達成二項者,於有新增服務人員、診次數或其他特殊情事時,得檢具「戒菸服務專案申請書」(作業須知附錄七),敘明機構之戒菸服務類別、服務人員數、每月診次數、戒菸成功率、追蹤率等資料,報送國民健康署專案核定調增合理服務量。戒菸服務專案申請時間為每年1月至9月,受理申請當年度額度;每年11月至12月,受理申請次年度額度。
2.特約期間未滿一年之機構,依比率計算其合理服務量;逾合理服務量部分,不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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