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欲申請新增列入衛生福利部公告之罕見疾病,可由具申請資格之相關單位檢附所需文件,以公文檢送至本署提出申請;將由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會認定是否同意新增列入公告罕見疾病。
罕病之審議、認定流程詳見下方檔案,或洽詢「罕見疾病醫療補助專案辦公室」:(02)2545-9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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