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向2030年永續發展目標之重要基礎-聯合國永續發展指標之建置
2015年9月聯合國永續發展高峰會會議上,正式通過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並於2016年1月1日起已正式施行。SDGs列有17項目標及169項細項目標,作為未來15年內(2030年以前)世界各國合作的指導原則,並透過永續發展目標的執行,致力於消除貧窮、創造經濟成長、保護生態環境及降低不平等。
完善指標系統
永續發展目標已獲全球共識,然而如何追蹤投入的資源並衡量達成的進度,則需要有明確的指標來協助各國有一致性及可比較性的成果測量。良好的指標及高品質的數據將可使SDGs順利進展,並即時修正偏移之策略。因此,2015年3月6日聯合國統計委員會(United Nations Statistical Commission)成立了SDGs指標機構及專家小組(Inter-agency and Expert Group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 Indicators, IAEG-SDGs),由28個會員國組成,由聯合國統計處擔任秘書處。
2016年3月第47屆聯合國統計大會討論IAEG-SDGs提案之全球指標框架,並同意230個SDGs指標作為可行的出發點(practical starting point),將以這套230個SDGs指標監測永續發展目標推動。
與健康相關指標
達到「全民均健」(Health for all)不只著重於衛生方面,更包括社會多個面向。SDGs同時兼顧「經濟」、「社會」、「環境」三大面向,其目標3「確保健康及促進各年齡層的福祉」,包括13項細項目標,及26項相對應之指標。除了目標3之健康指標外,另外,有許多指標與健康相關,包括目標1貧窮測量等5項指標、目標2國民營養、發育等4項指標、目標5性別平等、性暴力、權力等11項指標、目標6環境及水資源衛生之1項指標、目標8經濟成長及收入、勞工權益等4項指標、目標11空氣品質等2項指標、目標12毒害物處理等2項指標以及目標16身心安全等8項指標(詳細聯合國永續發展指標內容,請參閱聯合國統計處網址:http://unstats.un.org/sdgs/indicators/indicators-list/)。
IAEG-SDGs將SDGs指標暫訂為三個層級,第一層級(Tier I)為有既定方法及可廣泛獲取數據的指標,第二層級(Tier II)為有既定方法但數據不充分的指標,第三層級(Tier III)為方法尚待完成的指標,IAEG-SDGs將持續協商各層級指標的最終分類辦法,並於2017年3月於第48屆聯合國統計大會進行討論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