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依據
依據統計法第四條規定辦理。
背景及沿革
青少年是從孩童邁向成人的重要階段,其行為與生活型態會影響未來的健康。為掌握青少年健康行為,衛福部(前國民健康局)自2006年起推動「青少年健康行為調查」(TYHS),內容參考美國疾病管制局(CDC)辦理之青少年危害健康行為調查(YRBSS)及世界衛生組織(WHO)主辦之全球青少年健康行為調查(GSHS),針對與主要死因、失能及社會問題相關的健康行為進行調查。自2012年起,為做國際比較,採納GSHS核心題組並整合本國問卷題目,本項調查以國中與高中職學生隔年輪替方式進行,建立長期監測資料供政策規劃所需參考。自民國108年起改為每兩年調查一次,惟民國110年因疫情影響完訪率較低,建議將完訪率納入資料比較限制之考量。自民國112年起,因應健康促進及非傳染性疾病(NCD)監測需求,將原本分開的「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與「青少年健康行為調查」合併為「青少年吸菸暨健康行為調查」,提供相關單位規劃在學青少年吸菸害防制及健康促進計畫參考。
調查目的
瞭解我國在學青少年吸菸行為、認知與態度、相關健康行為盛行狀況以及學校菸害防制政策與執行等狀況,提供政府制定青少年健康促進相關政策之參考。
主辦及協辦機關
本調查由國民健康署主辦,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協助執行;調查資料整理、統計分析與報告撰述,則由本署辦理。教育部為指導單位,各地方政府教育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及各樣本學校,則在調查執行過程中,提供必要之行政協助。
調查區域範圍及對象
(一) 調查對象:臺灣地區國中及高中、高職、五專(1~3年級)之在學學生。114年調查抽樣,共抽國中約22,000位學生、高中職約25,000位學生。
(二) 區域範圍:臺灣地區(含金門縣、連江縣)。
抽樣設計
本調查抽樣設計係依照美國CDC與世界衛生組織合作發展之全球學生健康行為調查(GSHS)之取樣方式抽取具全國代表性之樣本,調查採分層二階段集群抽樣設計,由本署自教育部網站下載前1年度國中、高中職、五專(1-3年級)學生母體資料為抽樣底冊,各層採抽出機率與單位大小成比例之抽樣方法(probability proportional to size, PPS),先抽出樣本學校,再由樣本學校抽出樣本班級,中選樣本班級之全體學生均為調查對象。
調查方法
學生無記名自填問卷。為維護受訪樣本個案之權益及落實資料保護機制,本項調查執行過程,悉依循「個人資料保護法」及「人體研究法」進行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
調查項目
(一) 受訪學生基本資料
(二) 體重及體型
(三) 飲食情形
(四) 日常及身體活動
(五) 危害健康行為:菸品使用、嚼檳榔及飲酒行為等。
(六) 兩性交往
(七) HPV疫苗認知
(八) 衛生及生活習慣
實施調查期間及進度
(一) 實施調查期間:每兩年調查一次。民國114年3月至6月(依實際調查時期為主)。
(二) 調查辦理進度:
1. 114年1~2月,擬訂實施計畫及問卷並報送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
2. 114年3~6月,實施調查。
3. 114年8~12月,調查資料審核複查、資料處理及檢核。
4. 115年1~3月,統計結果表分析編製。
5. 115年6月,調查報告公布(依實際調查期程為主)。
調查結果及資料
調查結果以調查報告、新聞稿和會議或期刊論文的形式發布。部分重要研究結果及統計指標彙整於「健康促進統計年報」供外界查詢。調查資料及相關說明文件經整理後,以不含個人識別資訊之二級資料,移交「衛生福利資料科學中心」對外開放學術研究目的之資料外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