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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智症者的精神行為症狀與問題,只需吃藥就好了?

發布單位:發布單位:社區健康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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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改日:修改日:2021/01/07
  • 發布日:發布日:2021/01/07
失智症之精神行為症狀(憂鬱、妄想、幻覺、錯認、日落症候群等)與行為問題(攻擊行為、重複現象、睡眠障礙、迷路、漫遊、貪食行為、病態收集行為、不恰當性行為等),可在失智症病程中的任何時間發生,也是家屬照顧病患最重的負荷來源1。
    一般來說,失智症之精神行為問題處理及治療的原則可分非藥物治療及藥物治療。非藥物治療通常是用在第一線,主要用於輕度的個案,而中度到重度的個案,則需要藥物治療。目前證據顯示並沒有強效的藥品來治療精神行為症狀,通常是病人出現精神行為問題時,才會使用可治療相似精神症狀的藥品來對症下藥2。國民健康署提供精神行為症狀照護的原則如下3:
1.仔細的評估,觀察並記錄長者的行為與情緒變化,試著找出原因(如身體不適:感冒、發燒、胃痛、便秘等),對症下藥。 
2.如有危害長者安全的行為出現,應予適時的制止與防護。 
3.維持長者熟悉的環境,降低長者的壓力與焦慮,將複雜的活動分解成簡單的步驟執行。 
4.利用語言及非語言的溝通,持續提供失智長者安全感。 
5.安排長者喜好的活動,幫助放鬆情緒與轉移注意力。 
6.給失智長者做決定的機會,增加其自信心與成就感。 
7.提供簡單清楚規律的生活作息。
8.給予耐心的安撫與誘導。
9.保持照顧者的彈性。
資料來源:
1.黃正平著/天主教失智老人基金會策劃發行(2015)失智症的精神行為症狀。引自《失智症整合照護二版》第三章,頁3-2到3-19。
2.林依農、官玫秀、方喬玲、楊淑瑜、劉建良(2019) 失智症病人之精神行為問題的藥物治療。臺灣臨床藥學雜誌(27卷)(4期)。頁267-273。
3.王寶英著/天主教失智老人基金會出版(2012) 失智症精神行為症狀的照護。引自《失智症照護者使用手冊》,頁4-13。 http://www.cfad.org.tw/oldmanphoto/file/plan/carebook04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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