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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戒菸服務補助計畫作業須知」之附錄八「健保卡登錄及資料上傳欄位說明」,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九月一日生效。

發布單位:發布單位:第二科 戒菸服務

  • 點閱次數:點閱次數:301
  • 更新日期:更新日期:2024/08/30
  • 發布日期:發布日期:2024/08/30
依據:戒菸服務補助辦法第三條。
公告事項:
一、為配合健保署「健保卡資料上傳格式2.0作業」自113年9月1日起單軌實施,修正旨揭計畫作業須知之附錄八「健保卡登錄及資料上傳欄位說明」,如附件。
二、「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健保卡登錄及資料上傳欄位說明』」(如附件)收錄於「戒菸服務補計畫」作業須知,已公告於本署網站(路徑:首頁 -服務園地 -活動訊息 -本署公告)、「戒菸治療與管理網站」(路徑:首頁-最新消息 )及「醫事機構戒菸服務系統」(路徑:首頁-系統公告或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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