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開徵求「114年提升肺癌篩檢資源運用試辦計畫」行政協助案,申請作業申請須知詳如附件。
二、申請資格:22縣市政府衛生局(擇優辦理至多4局)。
三、截止收件日期:114年6月30日(星期一) 下午5時止。
四、聯絡人:黃小姐 聯絡電話:02-2522-0888 # 720。
五、投計畫方式 : 計畫金額上限新臺幣450萬元整,請編列申請作業須知並依經費編列原則編入金額,將計畫書(含書面資料及電子檔)及相關證明文件依序裝訂成冊,製作1式8份(1份正本,7份副本),併同正式公文於截止收件日期前送達本署辦公室-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4樓-癌症防治組收,信封上備註明申請辦理「114年提升肺癌篩檢資源運用試辦計畫」計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