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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菸場所不吸菸 共創無菸大空間

發布單位:發布單位:菸害防制組

  • 點閱次數:點閱次數:121
  • 更新日期:更新日期:2025/08/14
  • 發布日期:發布日期:2025/08/14

      菸害防制法擴大禁菸場所,並授權地方政府公告更多禁菸區。國民健康署調查發現,醫療機構急診出入口及停車場附近為二手菸暴露率較高的法定禁菸場所。針對全國禁菸場所,地方政府已開罰逾9千件違規案,總罰鍰金額超過4,600萬元,展現中央與地方攜手打造無菸環境決心。

 

二手菸暴露率增加 禁菸場所更需嚴格落實

      「一手菸害己,二手菸害人,三手菸遺毒人間!」,依據國民健康署國人吸菸行為調查結果顯示,法定禁菸公共場所二手菸保護率已達93%,113年禁菸公共場所(包含醫療院所、各級學校、室外運動場所、休閒、娛樂及消費室內場所等)二手菸暴露率為7.1%,較111年4.0%上升,國民健康署呼籲民眾禁菸場所不吸菸,共同營造無菸清新大空間。

 

禁菸場所再擴大  持續加強禁菸場所執法  營造無菸環境

      為保護兒少免於菸害,維護不吸菸者之權益,菸害防制法已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修正重點包含擴大禁菸之室內外公共場所,將大專校院、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場所,以及未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的酒吧與夜店等,均列為全面禁菸之場所。

      國民健康署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於去(113)年5月至10月期間以實地訪查(明訪)及不定點不預期實地觀察(暗訪)之方式,瞭解菸害防制法第18條及第19條禁菸場所的法令遵循情形。結果顯示,在明訪抽樣全國429個禁菸場所中,於14個場所發現「違規吸菸行為人」,尤其在醫療機構發現民眾容易於急診出入口或停車場附近吸菸;其中訪查72間學校中,於10間學校(3間大專院校、6間高中職及1間國中)的樓梯間發現菸蒂,合格率為86.1%。暗訪觀察全國6,120家禁菸場所中,有50家場所主要入口處未張禁菸標示,以餐飲店及公眾消費之室內場所居多,合格率為99.2%;其中觀察13間幼稚園/托兒所,則皆符合禁菸場所相關規定。

      菸害防制法第18條與第19條授權各地方政府得因地制宜,考量進出人數及滯留時間等相關因素,以公告方式,指定轄區內法定以外之禁菸場所(例如:公車候車亭、校園周邊通學步道、戶外休閒娛樂場所、連鎖便利商店前騎樓及基層醫療院所前騎樓等),累計至113年底,全國合計公告3萬3,997處禁菸場所。自112年3月22日至114年7月31日,地方政府衛生局稽查禁菸場所共計132萬餘次,針對違法吸菸者計裁處6,601件,罰鍰金額新臺幣1,291萬餘元;未張貼明顯禁菸標示計裁處2,477件,罰鍰金額新臺幣3,311萬餘元。

      世界衛生組織(WHO)指出,二手菸暴露造成全球每年超過 120 萬人死亡,為強化守護國人健康,衛生福利部將114年衛教宣導主軸定為「無菸環境與戒菸服務」,藉由協調中央及地方政府相關單位、民間組織、社區鄰里等單位,將無菸環境議題列為年度衛生教育重點。

打造無菸清新好環境 中央地方齊努力

      依據國民健康署國人吸菸行為調查結果顯示,醫療院所及各級學校為室外二手菸暴露率較高之法定禁菸場所。針對民眾於醫院門口附近或院內吸菸,各家醫院採取多元因應措施,例如:透過Podcast、LINE與Facebook等數位平臺播放菸害防制定時廣播以強化宣導;於吸菸熱點設置禁菸鈴提醒民眾醫院為禁菸場所;開發專利「菸」霧偵測器,強化院內外禁菸等措施。

      校園部分,各級學校配合菸害防制法及教育部112年5月23日頒定之「校園菸害防制實施計畫」,成立菸害防制跨單位組織、訂定校園禁菸管理規範、設置明顯禁菸標示、落實禁菸巡查、連結社區資源及落實戒菸教育,共同營造校園無菸環境,國民健康署亦持續與各單位合作,加強禁菸場所執法,期國人免受二手菸危害。

 

戒菸資源:

◎免費戒菸諮詢專線:0800-63-63-63(Line ID:tsh0800636363)

◎洽地方政府衛生局(所)接受戒菸諮詢或服務

◎全國近2,700家戒菸服務合約醫事機構(查詢電話:02-2351-0120;網址:https://ttc.hpa.gov.tw/Web/Agency.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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