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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友善健康照護機構認證作業說明及認證基準(衛生所版)

發布單位:發布單位:慢性疾病防治組

  • 瀏覽數:瀏覽數:3796
  • 修改日:修改日:2024/03/18
  • 發布日:發布日:2023/03/25

       健康照護機構提供高齡友善健康促進服務,增進長輩的身心健康並延緩失能,給予有尊嚴的適切照護,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自民國100年開始推動高齡友善健康照護機構認證作業,從醫院開始推廣,並於101年擴展至衛生所、診所、長照機構等。
        鑒於本認證作業發展已邁入第十年,為持續精進高齡友善健康照護機構品質,國民健康署於110年認證基準特參考國際發展高齡友善健康照護之趨勢(如:世界衛生組織公布新版的高齡整合照護指南(Integrated Care for Older People Guidelines,ICOPE)1及美國健康照護促進協會發展之4Ms架構:What Matters、Medication、Mentation、Mobility)2,將之融入五大標準。同時,為促進認證資料的提交便利性及效率性,使資料可更系統性呈現,110年度開始規劃線上申請作業程序。惟民國109年至110年間,全球受COVID-19疫情影響,基於防疫優先,相關認證作業暫緩,嗣於民國110年10月暫緩認證期間辦理全國「衛生所高齡友善健康照護機構認證-制度研修意見調查」,經檢視調查結果對本認證之執行作業意見及整體性建議後,優化精進本認證作業,以達認證目的。

作業說明更新檔為113年2月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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