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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配偶是以欺騙的方式讓對方接受人工生殖,可以不認該人工生殖子女為自己的小孩嗎?

發布單位:發布單位:婦幼健康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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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改日:修改日:2015/01/30
  • 發布日:發布日:2011/10/21
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同意以夫之精子與他人捐贈之卵子受胎所生子女,視為婚生子女。前項情形,妻能證明其同意係受詐欺或脅迫者,得於發現被詐欺或脅迫終止後六個月內提起否認之訴。但受詐欺者,自子女出生之日起滿三年,不得為之。 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經夫同意後,與他人捐贈之精子受胎所生子女,視為婚生子女。前項情形,夫能證明其同意係受詐欺或脅迫者,得於發現被詐欺或被脅迫終止後六個月內提起否認之訴。但受詐欺者,自子女出生之日起滿三年,不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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