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發布單位:企劃組
已符合,毋須執行修編:臺北市、屏東縣
已完成修編:嘉義市、臺南市、雲林縣、苗栗縣、嘉義縣、南投縣、連江縣、新北市、新竹市、桃園市
修編執行中:高雄市、金門縣、澎湖縣、臺中市、臺東縣
另,臺北市、基隆市、新竹市、宜蘭縣、雲林縣、連江縣(市)等六家衛生局所屬衛生所或健康服務中心之人事、會計、政風業務為專責人員辦理,護理師未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