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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衛生局所屬衛生所或健康服務中心組織規程暨員額編制表修編情形

發布單位:發布單位:企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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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改日:修改日:2024/03/20
  • 發布日:發布日:2023/12/05
縣市衛生局所屬衛生所或健康服務中心組織規程暨員額編制表修編情形

已符合,毋須執行修編:臺北市、屏東縣

已完成修編:嘉義市、臺南市、雲林縣、苗栗縣、嘉義縣、南投縣、連江縣、新北市、新竹市、桃園市

修編執行中:高雄市、金門縣、澎湖縣、臺中市、臺東縣

另,臺北市、基隆市、新竹市、宜蘭縣、雲林縣、連江縣(市)等六家衛生局所屬衛生所或健康服務中心之人事、會計、政風業務為專責人員辦理,護理師未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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