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十分遺憾菸害防制法未能於本會期修法通過
立法院黨團今日(95年1月12日)下午針對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再度協商,惟因委員對於全面禁止菸品廣告、警示圖文標示、販賣場所陳列及室內公共場所禁菸等爭議尚未達成共識,故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已無法於明日院會順利完成二、三讀,對此衛生署表示十分遺憾,強調一定會繼續努力推動修法,早日落實「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讓我國成為名符其實的衛生大國。
衛生署表示86年制訂施行的菸害防制法,由於時空的變遷,不少規範已不能盡符現行社會生活的需求,落實在國際間已受到肯定的「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是我們重返國際社會的一環,也是衛生署努力的目標,希望立法院能在下會期初始之時儘快達成共識,完成菸害防制法之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