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品健康警示圖文說明與回應
董氏基金會於29日提出菸品容器之健康警示圖文應全面採用恐懼訴求圖文之建議,而在我國恐懼訴求是否為唯一有效的警示方式,可進一步討論,惟鑑於今年7月11日公告修定的菸害防制法,其相關辦法依法應於97年1月11日公告,若重新設計製作圖文,將使公告時間延誤,且目前選擇的六組圖文警示圖文主要源自93年間委託董氏基金會設計的11款健康警示圖文,也均已進行各項相關測試,應該有一定的警示效果。依加拿大的執行經驗,我國未來也會針對現行採用圖文的效果進行研究,並設計製作第二版的健康警示圖文。本局並將繼續和所有長期推動菸害防制工作的伙伴們繼續溝通。
國民健康局於92年間,即委託董氏基金會之團隊進行「菸品容器警示圖文之研究與設計」,該研究計畫參考國內外文獻及國內風俗民情,設計15則圖文,經焦點訪談/專家審查,選出11則圖文,並進行焦點訪談與問卷調查之測試。費時13個月,於93年11月結案,並建議可仿加拿大政府,在實施後二年,再比較文字與圖之效果差異。
鑑於原設計之警示圖文解析度不佳,亦未取得完全授權,無法合法使用。而當時「菸害防制法」修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中,不確定修法何時通過;且一旦通過,必須立即提出警示圖文。故國民健康局透過召開多次專家會議確認恐懼訴求外,關心家人(胎兒)健康、介意皮膚老化,也經常是吸菸者考慮戒菸的動機,因此決定請醫界提供器官照片及另找製作廠商,依原設計理念、女性或孕婦吸菸、二手菸暴露等議題需求,涵括恐懼訴求及社會訴求概念,製作7則警示圖文,該7則圖文之包括(1)器官病變-肺癌、心臟疾病、口腔病變;(2)功能障礙-性勃起障礙;(3)對胎兒之危害-懷孕;(4)外觀改變-牙齒外觀、皮膚老化;(5)二手菸—吸菸影響家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