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發布單位:菸害防制組
1.菸捐主要運用於全民健康保險準備、菸害防制、衛生保健、社會福利、私劣菸品查緝、防制菸品稅捐逃漏、菸農及相關產業勞工之輔導與照顧等,以增進弱勢福利與保護國民健康。
2.菸捐之分配、使用,均依法辦理,並接受立法院預算審查及接受會計單位審核,按季於機關網站公開,絕無濫用。
資料來源:國民健康署菸害防制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