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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前遺傳診斷,到底該不該做?

發布單位:發布單位:婦幼健康組

  • 瀏覽數:瀏覽數:1850
  • 修改日:修改日:2017/04/21
  • 發布日:發布日:2017/04/21

如果有下列情況,建議在準備懷孕及懷孕時,與婦產科醫師討論是否進行產前遺傳診斷?:
1.34歲以上孕婦
2.曾生育過先天異常兒者
3.本人或配偶有遺傳性疾病者
4.家族有遺傳性疾病者
5.其他可能生育先天異常兒之高危險群者,如:經超音波或孕婦血清篩檢胎兒有異常可能者

資料來源:孕婦健康手冊p.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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