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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本署戒菸服務補助計畫之「戒菸輔助用藥品項與補助基準」,自113年10月1日生效。

發布單位:發布單位:第二科 戒菸服務

  • 點閱次數:點閱次數:386
  • 更新日期:更新日期:2024/10/07
  • 發布日期:發布日期:2024/09/30
一、 本署戒菸服務補助計畫之戒菸輔助用藥品項,納入3項尼古清戒菸貼片,「尼古清戒菸貼片 25毫克」:藥品代碼A0286783DH,補助額度為新臺幣(以下同)78元、「尼古清戒菸貼片 15毫克」:藥品代碼A0285833DI,補助額度為78元及「尼古清戒菸貼片 10毫克」:藥品代碼A0285843DJ,補助額度為54元。
二、 本署戒菸服務補助計畫之戒菸輔助用藥品項,「克菸咀嚼錠(清涼薄荷)2毫克」、「克菸咀嚼錠(清涼薄荷)4毫克」、「克菸貼片 20」及「克菸貼片 30」等4品項之代理廠商名稱由「英商葛蘭素史克消費保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變更為「英商赫力昂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三、 「戒菸輔助用藥品項與補助基準」(如附件)收錄於「戒菸服務補助計畫」作業須知,公告位置如下:
(一) 本署網站(路徑為:首頁>健康主題>健康生活>菸害防制>戒菸服務)
(二) 「戒菸治療與管理網站」(路徑為:首頁>最新消息)
(三) 「醫事機構戒菸服務系統」(路徑為:VPN系統>資料交換區>機構下載資料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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