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發布單位:第三科 肺癌篩檢及癌症診療照護
一、有意申請旨揭認證者,須於115年2月2日至115年3月2日以前備妥資料,免備文逕送(寄)達本署委託之機構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其他事項詳「115年度癌症診療品質認證作業程序」。 二、有關癌症診療品質認證作業常見問題與說明,可查詢網址:https://accredit.nhri.edu.tw/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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