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定位點

預告修正「衛生福利部優生保健諮詢會組織規程」第三條、第五條草案

發布單位:發布單位:婦幼健康組

  • 點閱次數:點閱次數:35
  • 更新日期:更新日期:2026/02/13
  • 發布日期:發布日期:2026/02/12
主旨:預告修正「衛生福利部優生保健諮詢會組織規程」第三條、第五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優生保健法第三條第一項。
三、「衛生福利部優生保健諮詢會組織規程」第三條、第五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全球資訊網「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二)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三)聯絡人:王副研究員
(四)電話:02-2522-0637
(五)傳真:02-2522-0629
(六)電子信箱:joint625@hpa.gov.tw
看完本篇主題後,您的感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