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發布單位:社區健康組
一、本部國民健康署於114年度增修訂旨揭國人膳食營養相關基準之草案,為利後續推廣與應用,預告草案以蒐集各界意見。
二、如對草案內容有修正建議者,請於115年3月31日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或紙本回復本部國民健康署社區健康組蔡小姐,聯絡電話:02-25220743,電子郵件:zoetsai@hpa.gov.tw,地址:103205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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