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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屬婦產科或家庭醫學科之專科醫師是否能申報子宮頸抹片採樣費用?

發布單位:發布單位:癌症防治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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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更新日期:2024/04/26
  • 發布日期:發布日期:2012/03/12
依照「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第3點之規定,申請辦理子宮頸抹片採樣者,應有登記執業之婦產科醫師或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但若在衛生所執業,且執業登記非屬婦產科或家庭醫學科之醫師,必須先完成國民健康署核可之子宮頸抹片採樣訓練,方可申報子宮頸抹片採樣費用,其健保申報的醫令代碼為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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