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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社區營養表揚活動

發布單位:發布單位:社區健康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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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改日:修改日:2023/11/06
  • 發布日:發布日:2023/11/06

為表揚致力發展各具服務特色之各縣市政府所轄社區營養推廣團隊、鼓勵打造適合長者用餐環境和提供高齡友善飲食之社區共餐據點,與表彰運用專業能力投入社區長者營養健康照護的社區營養師,以及褒獎使用優良教案之營養相關工作者及大專院校科系師生,爰辦理本次表揚活動。期望中央、地方與民間一起努力,共同營造營養健康之社區。

◆報名條件(相關規範詳如簡章):
1.社區營養卓越績效品質獎、社區營養創新服務獎、社區營養不良高風險個案管理獎:以各縣市政府所轄社區營養推廣團隊為單位,每縣市至少報名參獎一獎項(可報名多種獎項,惟單一獎項各縣市至多報名一件)。
2.社區共餐食力精進獎:以有提供長者供餐服務(包含:共餐或送餐)每週2次以上及接受過營養師營養輔導2項條件之社區據點為主,推薦人可為衛生局/所人員、參與據點輔導之營養師,自由報名參獎。
3.社區營養師服務優良獎:須為現職社區營養師,並於各縣市政府所轄社區營養推廣團隊服務年資滿3年以上者,服務年資之計算以到職日期起至本活動報名期限止。自由報名參獎。惟以3年內同一人不重複獲獎為原則。
4.優良教案應用推廣獎:營養相關工作者及大專院校相關科系師生應用本活動公告之優良教案執行於社區營養衛教,並依據當地社區長者需求,因地制宜設計且優化教案,自由報名參獎。

◆報名時間:
1.社區營養卓越績效品質獎、社區營養創新服務獎、社區營養不良高風險個案管理獎:即日起至113年1月19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社區共餐食力精進獎:即日起至113年1月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3.社區營養師服務優良獎:即日起至113年1月19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4.優良教案應用推廣獎:即日起至113年1月19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報名方式:於上述期限內將紙本及電子檔報名資料,寄至國健署(103205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社區健康組 胡小姐收),並請於信封外袋註明「參加112年社區營養表揚活動」。

※備註:檔案下載後,請選擇檔案按右鍵,用「開啟檔案」功能,選擇「WORD開啟」,以避免格式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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