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發布單位:第三科 肺癌篩檢及癌症診療照護
1.為提升國內癌症預防及診治服務之品質,本署於96年10月4日公告「癌症診療品質認證基準及評分說明」與「癌症診療品質認證作業程序」,並從97年起開始辦理癌症診療品質認證。
2.檢附截至 113年1月,通過癌症診療品質認證醫院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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