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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試辦方案」,自114年11月11日起生效。

發布單位:發布單位:第一科 生殖遺傳

  • 點閱次數:點閱次數:26
  • 更新日期:更新日期:2025/11/06
  • 發布日期:發布日期:2025/11/06
公告事項:
一、公告修正旨揭補助試辦方案,主要修正如下:
(一)為利機構申請之便利性並增加審查作業的效率及數據管理,申請方式自114年11月11日起,改由人工生殖機構於「人工生殖網路通報及補助申請系統」提出,流程詳如修正後方案(如附件)。
(二)本件公告若有疑義,請洽業務聯繫窗口電話(02)25220837劉小姐。
二、相關資訊可參考本部國民健康署署網(首頁>健康主題>全人健康>醫療性生育保存 https://www.hpa.gov.tw/27/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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