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發布單位:第二科 生育健康
核釋一百零八年四月二十四日華總一義字第10800039351號令修正公布「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所定公共場所,於本條例一百零八年四月二十四日修正公布日起一年內完成哺(集)乳室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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