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兒聽力篩檢補助服務方案」、「兒童衛教指導服務補助方案」、「孕婦乙型鏈球菌篩檢補助服務方案」及「孕婦產前健康照護衛教指導服務補助方案」自110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相關內容已併入「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請詳見衛生福利部公告內容。(網址:
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838)
二、為尚未取得健保身分未能依附父母健保且符合新生兒聽力篩檢服務資格之新生兒順利接受新生兒聽力篩檢服務,與提供該服務之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申請補助費用,故訂定「未依附父母健保新生兒聽力篩檢費用申請作業」,並自110年1月1日起生效。
三、如對「未依附父母健保新生兒聽力篩檢費用申請作業」有疑義,請洽業務窗口: (02)2522-0647洪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