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申請成為兒童衛教指導服務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需注意事項】
1.是否已向健保署申請「兒童預防保健服務」。
2.符合申請資格醫療機構,請將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傳真或函文向國民健康署提出申請,經核准並完成合約後【起算日以收件並核准通過日起計算】,始得實施。
3.本方案為每月定期通知健保署更新名單。
4.如為「新增醫師」醫療院所,請於醫師名單上註記院所名稱、代碼、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利於本署人員之聯絡。
5.郵寄地址:103205 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婦幼健康組 收
傳真電話:02-25220629
6.兒童衛教指導服務相關表單請見「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網址:
https://www.hpa.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838&pid=18276)
7.本業務聯繫窗口(02)2522-0888轉分機655黃小姐、656易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