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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發布單位:發布單位:資訊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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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改日:修改日:2018-01-03
  • 發布日:發布日:200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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