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本署戒菸服務補助計畫之「戒菸輔助用藥品項與補助基準」,自113年4月1日生效。
戒菸補助用藥品項與補助基準表_113年4月1日生效
112年11月14日公告本署戒菸服務補助計畫之戒菸輔助用藥品項,「尼古清 口腔吸入劑」、「尼古清 薄荷咀嚼錠 2毫克」、「尼古清 薄荷咀嚼錠 4毫克」、「尼古清 戒菸噴霧 13.2毫升」等4品項之代理權由嬌生股份有限公司移轉至嘉安家護股份有限公司,自公告日起生效。
戒菸補助用藥品項與補助基準表_112年11月14日生效
公告本署戒菸服務補助計畫之戒菸輔助用藥品項,納入「尼古清戒菸噴霧(每瓶13.2毫升/Nicorette QuickMist Spray」,自112年1月1日生效。
戒菸補助用藥品項與補助基準表_112年1月1日生效
公告本署戒菸服務補助計畫之戒菸輔助用藥品項,納入「優保平持續性藥效錠150毫克/Eupropion SR Tablets 150mg」,自111年10月1日生效。
戒菸補助用藥品項與補助基準表_111年10月1日生效
「尼古清戒菸噴霧」不納入本署戒菸服務補助計畫之戒菸輔助用藥品項,自111年7月1日起生效。
戒菸補助用藥品項與補助基準表(作業須知附錄三)_1110701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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