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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公務機關與議會禁菸調查

發布單位:發布單位:菸害防制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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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改日:修改日:2015/01/27
  • 發布日:發布日:2007/11/30
縣市公務機關與議會禁菸調查
一、優先檢視政府機關
「無菸室內環境」是2007年世界衛生組織世界無菸日的宣導主題,同時今年7月間泰國曼谷召開的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第2屆締約方會議也通過「防止接觸菸草煙霧準則」,顯示防制菸害已經是全球的趨勢潮流。而我國現行菸害防制法第14條規定:「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除吸菸區(室)外,不得吸菸。」,96年7月11日總統公布的新修定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全面禁止吸菸」,顯示我國在防制菸害的公共衛生政策符合全球的趨勢潮流。
本調查,係委託實踐大學於8月15日至9月10日間進行的25縣市平面媒體駐地方記者的121份回覆問卷及消費者基金會辦理的各縣市議會落實菸害防制法第十四條情形的結果,期望能透過公務機關落實禁菸的狀況調查發現,呼籲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能夠以身作則,因應菸害防制法的新規定。
二、縣市政府禁菸狀況,有待改善
實施全面禁菸政策的縣市政府佔86%,52.5%禁菸標示清楚,其中「非常清楚」佔13.9%,「清楚」佔38.6%。有26.6%的受訪者表示在縣市政府遇到有人吸菸的狀況,其中「非常普遍」佔5.0%、「普遍」」佔21.6%;若有人吸菸僅有21.5%會被勸阻,其中「總是」佔9.1%,「經常」佔12.4%。
三、縣市政府落實禁菸政策,有待加強;在警察局最常遇到有人吸菸
85.9%的縣市長支持禁菸政策,其中「非常支持」佔23.1%,「支持」佔62.8%;71.1%的衛生局長積極推動禁菸政策,其中「非常積極」佔20.7%,「積極」佔50.4%;47.9%公務機關積極落實禁菸政策,其中「非常積極」佔7.4%,「積極」佔40.5%。受訪者並表示,最常遇到有人吸菸的公務機關前五名分別為警察局(21.2%)、鄉鎮市公所(20.1%)、活動中心(17.7%)、農會(17.2%)、監理站(8.3%)。在針對地方記者進行之焦點團體訪談中,受訪記者表示,縣市政府「記者室」為縣市政府各處室中菸害最為嚴重的地方之一,許多吸菸者認為躲到記者室聊天、不用怕被取締,因此二手菸問題比縣市政府中其他處室更為嚴重,而記者因採訪的需要,往往會被迫吸二手菸受害。
四、議會禁菸狀況較縣市政府不理想,有待改善
實施全面禁菸政策的議會佔49.6%,30.1%禁菸標示清楚,其中「非常清楚」佔7.4%,「清楚」佔22.3%。有70.3%的受訪者表示在議會遇到有人吸菸的狀況,其中「非常普遍」佔20.7%、「普遍」」佔49.6%;若有人吸菸僅有14.0%會被勸阻,其中「總是」佔4.1%,「經常」佔9.9%。
五、8個縣市議會的落實全面禁菸的現況,有待改善
根據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實地訪查全國25縣市議會發現,有16縣巿議會全面禁菸,但其中有3個縣市議會禁菸標示無法於從建築入口處看到;有5縣巿議會規劃設置吸菸區(室),但其中有1個縣市議會禁菸標示無法於從建築入口處看到; 4縣巿議會未規劃全面禁菸,且未設置吸菸區(室)。
新修正的菸害防制法已於96年7月11日經總統公布,其中包括擴大全面禁菸場所,如大多數室內公共場所、三人以上工作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旅客等候室等,各縣市公部門也是全面室內禁菸的範圍。此外,菸害防制法也要求職場的所有人、負責人規範禁止吸菸場所的吸菸行為,未來如在禁菸場所吸菸,執法人員將不再須經勸阻即可處以2千至1萬元罰鍰。對於本調查的發現,衛生署呼籲縣市政府及民意機關能以身作則,作民眾的好榜樣,在98年1月11日新規定開始全面實施的過渡期間,及早落實禁菸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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