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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衛生福利部優生保健諮詢會組織規程」第三條、第五條,自即日起生效。

發布單位:發布單位:婦幼健康組

  • 點閱次數:點閱次數:248
  • 更新日期:更新日期:2026/05/06
  • 發布日期:發布日期:2026/05/06

(一)修正「衛生福利部優生保健諮詢會組織規程」第三條、第五條,自即日起生效。正式發布內容請見: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5366&log=detailLog

(二)如對本件公告有疑問,請洽本署婦幼健康組王先生(02-2522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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