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發布單位:婦幼健康組
【欲申請成為新生兒聽力確診醫療機構需注意事項】 1.通過「新生兒聽力確診醫療機構資格審查原則」通過者,僅具有新生兒聽力確診資格。 2.欲「新生兒聽力確診醫療機構資格審查原則」,請將申請文件備妥後函文至國民健康署提出申請,審查時間約1個月。 3.郵寄地址:10341 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婦幼健康組 收 4.本業務聯繫窗口(02)2522-0647 洪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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