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症患者就醫注意事項
一、什麼是油症患者?
民國68年於台中彰化地區,因廠商提煉米糠油在脫臭過程時,以多氯聯苯為熱媒劑,致使熱媒管產生裂隙,導致多氯聯苯及其熱變性物由隙縫滲入米糠油中,發生所謂的多氯聯苯中毒(油症)事件,造成2千多位民眾受害。 依據研究結果顯示,多氯聯苯中毒除了早期在外觀上有明顯氯痤瘡、色素沈澱、眼瞼腺分泌過多,在後續也可能造成肝臟、免疫與神經系統損害等問題。
二、目前政府提供之健康照顧措施
民國93年起照護油症患者業務移由前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辦理(102年7月23日改制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民國100年8月衛生福利部函頒「多氯聯苯中毒患者健康照護服務實施要點」,並溯自100年1月1日起生效,為政府提供各項健康照護服務之依據,民國104年2月4日「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條例」業奉總統以華總一義字第10400014301號令公布施行,原實施要點停止適用,為提升油症患者健康照護之重要里程碑。民國105年11月16日奉總統以華總一義字第10500140151號令修正「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條例第4條及第12條」,進一步提升保障油症患者之權益。
目前政府提供油症患者之健康照護服務內容如下:
(一)服務對象:經衛福部國民健康署列冊服務之油症患者
1.第一代油症患者:
(1)中華民國68年12月31日前出生,已由中央主管機關列冊,或經審查確認。
(2)中華民國69年1月1日至69年12月31日出生,其生母為第一代油症患者,或經審查確認。
2.第二代油症患者:指中華民國70年1月1日後出生,且其生母為第一代油症患者。
(二) 如何辨識油症患者身分:
1.已於健保卡註記油症患者身分者:請醫師使用醫事卡,由健保卡資料中讀取(4A-3)油症患者身分註記。
(於4A-3油症註記處,第一代患者以「A」,第二代患者以「Y」註記)
2.持油症患者就診卡者(104年已換發新卡)。
第一代及第二代之新舊卡片正反格式如下:
備註:
1.凡持油症患者就診卡「新卡」或「舊卡」者,皆可享有門(急)診及住院之免部分負擔優惠(無使用年限)。另為避免醫療院所及患者就醫上之困擾,國民健康署鼓勵患者同意油症身分註記於健保卡。
2.如有油症患者欲辦理健保卡註記,可於各縣市衛生局填寫相關申請文件。
3.凡已辦理健保卡註記者,如有健保卡遺失、更名等重新申辦健保卡之狀況,皆無須重新辦理油症身分註記。
(三)健康照護服務:
1.醫療費用優惠內容:
(1)凡持「油症患者就診卡」或已註記油症身分之健保卡就醫,不分科別免收取「門(急)診」(含例假日門診、急診)之部分負擔。
(2)第一代油症患者(6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之患者)可再享有各科別「住院」免部分負擔醫療費用。
2.縣市衛生局主動安排至院所進行免費健康檢查:成人預防保健服務檢查項目、心電圖、腹部超音波、胸部X光、C型肝炎病毒抗體檢查、B型肝炎表面抗原及表面抗體檢查、白血球分類、血清生化(鹼性磷酸酵素及加瑪麩胺醯轉移酵素)及糞便潛血免疫分析等檢查。
3.油症特別門診服務: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及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開辦「油症特別門診」。
四、醫事機構針對油症患者之就醫與申報處理流程:
五、若有意見或疑問,請電洽詢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02-25220730;油症患者全人關懷中心0800-580-280(我幫您 愛幫您);或洽各縣市衛生局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承辦人。